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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同时身故,保险怎么赔付?

2020-08-21 分享到:

一、保险人(Insurer)——又称承保人

保险人(Insurer)又称承保人,简单说就是保险公司。

依照我国《保险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的成立应符合三个条件:

①须具备法定资格。我国《保险法》对保险人所需具备的法定资格做了严格的规定。

②须以自己的名义订立保险合同。

③须依照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这也是保险公司最主要、最基本的合同义务。

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同时身故,保险怎么赔付?

二、投保人(Applicant)——又称要保人

投保人(Applicant)又称要保人,就是缴纳保险费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严格定义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通常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①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②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否则即使已订立保险合同也无效。

③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合同为有偿合同,获得保险保障的对价就是支付保险费。

三、被保险人(Insured)——受到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被保险人(Insured)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到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财产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只能是自然人。

被保险人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①必须是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遭受损害的人

②必须是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但在死亡保险合同中,一旦保险事故发生,即被保险人死亡,则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享有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权。

我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四、受益人(Beneficiary)——指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Beneficiary),我们俗称“领钱的人”。

依照我国《保险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受益人应当具备两个条件:

①必须经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

②必须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人身保险合同中,指定的受益人是一人的,保险金请求权由该人行使,并获得全部保险金;受益人是数人的,保险金请求权由该数人行使,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确定;未确定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生前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分配。所以在投保时一定要指定身故受益人,避免法律纠纷。

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有疑问: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都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到底给谁啊?看看下面这个典型案例,你会找到答案!

【案例分析】

2016年3月,汪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20万元终身寿险及附加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是汪某自己,指定受益人为其妻子姜某。夫妻俩有自己的小家,还没有孩子,经常在汪某的母亲家吃饭。

2016年5月1号劳动节,汪某的母亲觉得好几天孩子们没来吃饭,就到他们住所看看,发现小两口因煤气炉烧水时火被浇灭,造成煤气泄漏,两人均已中毒身亡。5月3日,汪某的父母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以被保险人汪某法定继承人身份申请给付身故保险金。两天后,姜某的父母得知孩子有保险,也以保险受益人姜某的法定继承人身份申请给付保险金。

请问:受益人姜某与被保险人汪某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并无法确定两人死亡先后顺序的,保险金到底赔给谁?

随着时代发展及保险实务过程中的应用,由于车祸等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同时身故的实际情况多有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提出了明确的条款。其中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也就是说,这样的情况,保险赔偿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来处理。你的答案对了吗?

保单设计中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确定人选不同,保险金给付的结果大相径庭。持续学习,扎实基础,用专业赢得尊重,用逻辑带来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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